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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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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市直部门或机构名称

办理项目

办理岗位

当前办理时限

规定办理时间的依据

1

1、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外资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办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

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外资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办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

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外资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办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

政府性投资项目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外资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办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5

政府性投资项目申请项目变更(调整)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外资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内办结、联办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6

属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5]229号)

7

属南宁市核准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经贸科、高技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5]229号)

8

属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外资科

7个工作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5]229号)

9

属国家和自治区核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外资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5]229号)

10

属南宁市核准权限的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核准

外资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企业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5]229号)

1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招标审批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经贸科、高技科、外资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南宁市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1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邀请招标)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经贸科、高技科、外资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南宁市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1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自行招标)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工业科、经贸科、高技科、外资科

7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南宁市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14

2、南宁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

5个工作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16

3、南宁市地震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地震局窗口

2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7

4、南宁市广播电视局

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科技事业科

1个工作日

经县、区广电管理部门同意,符合相关规定。

18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5个工作日

符合审批条件,有设计图纸,经现场勘察。

19

5、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审批

产权管理科

24个工作日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

20

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

产权管理科

24个工作日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2号)

21

监管企业改制方案审批

改革改组科、产权管理科、统计评价科、政策法规科

60个工作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22

6、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建委窗口

1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广西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公开办事承诺

23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科技科

7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建技[2005]2号)

2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建委窗口

当天办结

公开办事承诺

25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质监站综合科

当天办结

公开办事承诺

26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登记

安监站综合科

当天办结

公开办事承诺

2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设管理科

8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

28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各城区拆迁办

30个工作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29

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审批

各城区拆迁办

15个工作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30

7、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科